2021/12/08 浏览量:
于兆龙,1905年出生,慈利县溪口人。1910年,随父迁居常德。1921年,于兆龙考入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简称省二师)。省二师是当时沅、澧流域的最高学府,具有反帝反封建的光荣传统,政治空气浓厚,思想活跃。1922年春,于兆龙参加了省二师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他积极学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通过阅读《共产党宣言》《新青年》《湘江评论》等,接受了新思想、新理论,受到了熏陶。同年6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3年“二七”惨案发生后,于兆龙立即和省二师的进步同学上街游行,同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6月,以社会主义青年团为核心的学联会和“青沪惨案湖南雪耻会常德分会”组织常德工人、农民、学生、市民罢工、罢课、罢市,游行示威,声援“五卅”惨案,掀起声势浩大的对日对英经济绝交活动的高潮。于兆龙和省二师的进步同学始终站在斗争的前列。
1926年,于兆龙在省二师毕业后,受党组织派遣,入中国国民党政治讲习班学习。结业时,被选送到苏联深造。1929年回国,分配到湘鄂赣苏区工作,先后任红五军第一师政治委员、红五军一纵队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湘鄂赣省委常委、湘鄂赣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委员、交通部部长。1930年7月参加攻打长沙的战斗,同年冬率部参加反“围剿”战斗,连克通城、万载、宜丰、上高、高安等县。
1932年初,中共湘鄂赣省委贯彻王明的“左”倾路线,于兆龙被免除省委常委。3月,于兆龙等执委全被撤换,其交通部长职务被免除,改任红六军政治部主任。10月,调任湘鄂赣省军区政治部主任。为部队党的建设和保卫红色政权作出重要贡献。
1933年5月,“左”倾路线占统战地位的中央局撤销于兆龙湘鄂赣省军区政治部主任职务,并予逮捕。1934年初被当作“AB团”分子杀害,时年2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