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1 浏览量:
会议要求,市委、市政府加强对老区工作的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高度重视争取政策、支持,抢抓湘鄂渝黔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纳入国家老区建设发展的大规划机遇,加强革命纪念地、遗址、革命文物的建设保护利用,继续深化张家界革命老区建设发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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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老区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相关重大工作。
2.同意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组成人员调整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行文。
3.刘绍建、曾超群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加强领导,及时研究相关工作,推动老区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4.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会长陈美林,统筹抓好老区建设具体工作,市民政局做好人员安排,加强基础力量,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与省里的汇报、对接,统筹好市“十四五”规划、湘鄂渝黔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审核年初确定的基本经费预算,依规保证市老促会基本工作经费和必须的活动经费;同意召开全国重点革命老区工作经验交流会,经费单独安排;差旅、交通、通讯、误餐费等,按相关政策执行。